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出臺了《關于加強生態保護紅線監管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作為全國首個由浙江省政府印發實施的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工作規范性文件,《意見》的出臺標志著浙江省生態保護利用工作取得了階段性重大進展,開啟了生態優先、節約集約、綠色低碳發展新篇章。 《意見》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從嚴踐行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和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生態安全的工作要求,落實最嚴格的生態保護紅線制度,探索數智監管,嚴守自然生態安全邊界,推動實現一條紅線管控重要生態空間,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意見》突出生態空間保護,細化國家有關準入要求,控制有限人為活動,剛彈結合,體現浙江省高質量保護的特性。以“規劃”為前提,站在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高度謀劃發展,統籌協調自然資源保護和利用的整體布局,推行綠色生產生活方式。以“管制”為手段,規定生態資源保護利用規則、審批要求及其他有限人為活動的管理要求。以“數字”為支撐,探索構建生態保護紅線監管應用場景,建設“。校h”數據共享、業務聯動、協同管理、統一高效的生態保護紅線監管體系。以“補償”為動力,逐步完善政府主導有力、社會參與有序、市場調節有效的生態保護補償體制機制。 《意見》自公布之日起試行,浙江省自然資源廳將與相關部門合力做好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工作,切實加強全省生態環境綜合治理、系統治理、源頭治理,一體化推進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共同維護浙江省生態安全格局,實現環境資源永續利用,推動經濟社會綠色可持續發展。 |